关于金晓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1-08-11
来源:政治部
编辑:董爱洁
录入:董爱洁
审核:郭颖
【字体:大 中 小】
经2021年8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金晓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谢寒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金晓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谢寒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