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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

时间:2020-08-28

来源:省检察院

录入:董爱洁

审核: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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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16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继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报告2015年以来[①]全省刑事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以来,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中刑事检察的核心业务地位,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变化,改革刑事检察办案制度,提升刑事司法办案质效,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2785件82893人,起诉119466件156341人,出席法庭114410件,监督纠正诉讼违法2339件,
起诉119466件156341人,出席法庭114410件,监督纠正诉讼违法2339件,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①]本工作报告中的业务数据除有特殊说明,均为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全省刑事检察业务数据,“同比”均为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与2010年1月至2014年8月前后五年的业务数据比率。
  一、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极端宗教活动。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批捕617人、起诉665人,依法办理了“全能神”东北牧区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放火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犯罪,批捕5580人,起诉39057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81.65%,办理了伊春“8·24”飞机坠毁事故案、“8·25”北龙汤泉休闲酒店重大消防责任事故案等一批全国全省反响强烈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惩侵犯人民生命财产权利极端暴力犯罪。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打击重点始终对准杀人、绑架、强奸等极端暴力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批捕3872人,起诉4185人;坚决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捕33490人,起诉43303人,依法办理了拘禁精神残障人员强迫劳动“4·24”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围绕护民生保平安,依法办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批捕24281人,起诉37027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批捕黑恶犯罪3216人,起诉410个黑恶团伙2384人,纠正漏捕101人、漏诉123人,依法批捕起诉呼兰区于文波、绥化范光军等一批黑恶团伙。全省各级院领导带头阅卷出庭306件,占办理黑恶案件总数的45.6%,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提高政治站位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转隶前,落实侦捕诉一体化机制,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3989件5308人,决定逮捕915件1013人,起诉3531件4914人,集中力量办理了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转隶后,对监委移送案件逮捕505人,起诉1736人,监检有效衔接,形成反腐合力。
  二、以服从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推动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批捕金融领域犯罪人数上升191.98%,起诉人数上升197.93%,持续为龙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惩治吞噬扶贫资金的微腐败,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加大打击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涉案款快速返还机制,让返回的扶贫资金尽快用到“刀刃”上。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人数上升9.76%,起诉人数上升38.04%,在守护青山绿水冰天雪地中体现检察担当,为美丽龙江保驾护航。
  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实施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899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指示精神,在办案中加强刑事和解、不捕不诉释法说理,轻罪不捕率上升2.1个百分点,不诉率上升1.64个百分点,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发挥“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络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工作机制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刑事法律咨询367次,解决问题343项,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依法履职维护民生民利。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办理了假冒“九三豆油”案、“山东疫苗案”等涉我省的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校园贷”、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涉众犯罪,坚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批捕7071人,起诉10837人。对未成年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司法理念,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起诉300人,附条件不起诉235人,同比分别上升368.75%和500%,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基本职责,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优化刑事立案监督方式。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案件1001件,监督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488件。开展保护“大森林”“界江界湖”“舌尖安全”“矿产资源”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立案366件407人。探索实行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多渠道发现线索,优化刑事立案监督方式,立案监督整体质效进一步提升。
  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44件,依法纠正漏捕1195人、漏诉4722人,绝对不起诉317人。推进重大监督事项办理案件化,规范立案、调查、终结、决定等案件化办理程序,完善跟踪反馈机制,有效提高了监督力度和质效。
  提高刑事审判监督质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一体优势,上下检察院接力抗诉;发挥刑事审判监督案例的影响力,实现抗诉一案纠正一类问题;突出监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程序违法等重点问题;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开展精准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共提出抗诉461件,已结案纠正194件。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05件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完善刑事执行监督、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机制。改革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工作,实行巡回检察模式,紧紧围绕羁押合法、监管安全开展监督,纠正超期羁押337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74件、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895人。依法行使侦查权,今年以来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6件39人。通过开展刑罚执行巡回检察、涉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现一批违法线索,对涉嫌犯罪的监管干警立案侦查6人,监督相关监管场所进行专项整顿,有力维护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
  四、以提高诉讼质效为核心目标,深化刑事诉讼机制改革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和诉讼制度改革。以改革为发展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分类赋权、定岗定责,员额检察官直接决定办结案件占办结案件的93.9%,平均办案时限减少15个工作日。实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多元化诉讼体系,适用速裁、简易程序达到83.5%;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适用率27.6%(人),法院采纳率73.5%,认罪认罚抗诉案例被高检院转化推广。
  落实系统性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按照高检院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要求,在内设机构改革10个业务部门中设置6个刑事检察部门,实行类案专业化办理。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改革,公诉审结率提高4.92个百分点,退补率下降2.13个百分点;刑事申诉案件归口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今年“两会”以来受理的183件案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实体性答复,兑现了“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郑重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设适应改革需要的专业化队伍。树立监督者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筹的理念。落实“捕诉一体”改革,担起全流程诉讼主导责任,需要始终把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作为事业发展战略。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实行精准滴灌式的业务实训,开展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组建运用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库,应用专业培训平台“检答网”,适时指导解决了大量的全省刑检实务难题;把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司法教育融于业务工作和业务管理,用业务工作质效检验讲政治的成效,按照“四化”、“四个铁一般”的目标,打造政治过硬、廉洁司法、本领高强专业队伍。五年来,有8名刑事检察干警荣获全国业务竞赛荣誉称号,哈尔滨市检察院未检处等4个单位3名同志获得高检院突出贡献奖,牡丹江“冬梅姐姐”成为全国知名未检工作品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省检察机关始终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执行人大决议,主动加强与代表联系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出席座谈会、开展专题视察,诚恳接受、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五年来我省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是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刑事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检察新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刑事办案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还不够坚定,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旧观念尚未彻底摒弃。二是办案质效还要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迫于上访压力提起公诉,分歧案件主动与法院会商不充分,出现的无罪、撤回起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公信力。三是检察改革还应进一步深化,制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值班律师不足、律师值班经费短缺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四是办案监督能力还应进一步增强,不善监督、监督精准度不高情况仍然存在,检察辅助人员不足问题突出,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助检工程建设滞后、运用不足。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重配合轻监督轻制约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尚未全面实行,抗诉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我们将狠抓问题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围绕推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
  第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更加有力维护安全稳定。树立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治观、稳定观,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极端暴力犯罪的严打态势;落实黑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会同纪委监委完善线索发现移送核查机制,实现“破网打伞”新突破,赢得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更加全面保护民生民利。在防范化解市场经济风险的综合治理中履职尽责,支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对当前多发高发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破坏环境资源等社会治理工作,成立专班办理关涉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的案件,探索追赃挽损背书制度,推动形成合成作战、深度打击、源头治理的防控治理工作新格局。
  第三,落实诉讼主导责任,更加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主导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坚守罪刑法定,严格把握捕诉标准,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保证机制。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努力通过个案办理推动一个领域、一个方面、一类问题的社会治理,以高质量的刑事检察监督办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改进法律监督方式,更加有效促进司法公正。以深化“捕诉一体”改革为动力,按照“求极致”标准提升诉讼监督质效。积极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水平;以提升刑事抗诉质量为抓手,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不断提升审判监督实效。
  第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更加严格打造过硬队伍。以“四化”、“四个铁一般”为目标,探索分层次、专业化、实战式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用好专家型、专门型检察人才库,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努力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过硬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省检察机关将以这次专项报告工作、接受省人大监督为契机,在更高的起点谋划推进刑事检察工作,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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