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检头条」双鸭山市检察院召开“法治建设年
时间:2018-06-12
来源:双鸭山市检察院
录入:董爱洁
审核:郭颖
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6月8日,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讲话及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法治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世君
市院党组从四个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建设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任务,是强化队伍素能建设的迫切需要,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专门力量和主力军作用,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助推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
切实服务保障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见成效,在服务平安建设上见成效,在法治宣传教育上见成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多办案、办好案;在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优化法律监督布局,即要优化刑事监督布局,还要优化民事监督布局,更要优化刑事监督布局,特别是要优化公益诉讼布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有新提高。注重问题导向,确保法治建设年活动系统化推进。
加强素能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法治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强化司法管理,推进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要完善检察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要落实落靠责任,要强化工作督察,抓好工作统筹,确保取得实效。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会上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就法治意识、司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8大类30项问题,具体细化落实到责任部门,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查检查等方式,切实落实好检察机关法治建设者、维护者的责任。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院、市委和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从法治意识、司法行为、法律监督职能等方面集中攻坚,按照市院党组的要求和方案确定的步骤和措施,扎实推进,真抓真改,务求取得实质性突破,努力以新作风、新形象、新作为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强化责任落实。要树立人人都是责任主体、人人都是队伍形象、人人都有监督责任、人人都是环境打造者的强烈责任意识, 做到班子带头、层层负责、合力整治。各县区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负责,善于负责,率先垂范,靠前指挥。
市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院党组成员、检察干警在所在院分会场收听收看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