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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网上办”事项清单

时间:2024-03-22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录入:董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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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阅卷等申请: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1)律师执业证书(有效期内);
  (2)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当事人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案管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3、案管工作人员处理申请:
  (1)阅卷申请:案管工作人员将案件电子卷宗刻录光盘,交付律师;
  (2)阅卷以外的其他合理申请:及时联系办案部门并转交相关材料。
  (3)程序性信息查询:及时联系程序性信息查询负责工作人员。
  二、当事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
  1、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查询人系近亲属的,须提交结婚证、户口本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案管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3、案管工作人员处理申请:及时联系程序性信息查询负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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