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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工作机制促进两法衔接

时间:2021-11-10

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董爱洁

录入:董爱洁

审核: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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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将“两法衔接”工作向纵深推进,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2021年11月5日,集贤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两法衔接”会商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郭颖、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郭颖同志指出近两年来上级各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的专项活动越来越多,更加说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必要性,并结合目前的工作对《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简要解读。《实施办法》就“两法衔接”工作流程、各部门职责、数据共享、案件通报的工作细节予以明确。
      随后,各参会单位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发表意见。代表们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能有效的解决证据把握问题,在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接收两法衔接案件办理的同时,也解决了各行政机关对于案件定性把握不到位的问题。案件通报制度督促了成案率,减少了以罚代刑的可能性,监委加入更是从源头上解决了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的问题。
      会议上各单位确定了具体联络人,建立了微信工作群,为今后按照《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检察机关也将联合公安及监委到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案件排查核查,各行政机关对于《实施办法》的签订均表示认可,并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
      “两法衔接”会商工作的召开不仅仅是制度的签订、平台的建立,还是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改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意识的提升,更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纽带”作用和服务职能的提升。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行使好法律监督职能,交出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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