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6-06
来源:集贤检察院
编辑:董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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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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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2019年6月6日上午,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佰艳同志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盛天舒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集贤县检察院扫黑办全体成员出席发布会。会议特别邀请了县政法委党委副书记、县扫黑办副主任陈振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学军及双鸭山日报社、集贤县广播电视台、集贤微言等媒体记者代表参加。 发布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盛天舒同志通报了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盛天舒同志在会上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贤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14人,提起公诉4件19人。其中3件16人经法院判决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集贤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恶犯罪案件中,不断强化提前介入,依法审查起诉,充分发挥司法办案的基础作用,同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将检察职能向综合整治进一步延伸。针对张某某寻衅滋事案发现的乡镇基层组织选举过程中监管失职的问题及李某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发现我县存在多处违章建筑的问题,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均下发了检察建议,对净化基层换届选举环境、整顿规范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提问环节,双鸭山日报社、集贤县广播电视台、集贤微言等媒体记者代表分别就涉恶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判决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的原因;破坏基层选举的黑恶案件涉及的乡镇现在的基层政治环境如何;涉黑涉恶线索群众如何举报反映;检察机关下一步打算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盛天舒同志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对大家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了感谢,并将这些好的建议落实到实际办案中。